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更新人工造林工程项目报名公告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更新人工造林工程项目已于 2018年7月12日经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通过。按项目实施流程规定,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
二、建设内容: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更新人工造林工程
三、报名公司资质要求
1、报名人须具有造林绿化资质或其它相应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2、报名人应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及法人简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表和承诺书(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备案)。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
1.项目名称: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更新人工造林工程
2. 项目期限 2018年8月至10月
3.实施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巴克什营镇缸房村大南沟1个林班5个小班,两间房乡两间房村1个林班2个小班。
项目规模 造林施工面积80亩,栽植油松苗8800 株,投资9.9376万元。
4.实施内容: 80 亩,8800株。
5.项目预算: 9.9376 万元。
其中
a.苗木费 26400.0元
b. 林地清理 4000.0元
c. 整地 17600.0元
d. 苗木短运 14080.0元
e. 栽植 17600.0元
f. 占地 1888.0元
g. 抚育 12000.0元
h. 补植 5808.0元
6.价款给付:乙方的劳务费用经甲方对乙方所实施工作项目验收合格、核算后60天内支付。
7.苗木规格及要求
苗木规格 :高 40-60 cm,基径 >5 mm,冠幅 cm.
营养杯规格: 16×16cm.
苗木要求为本地树种,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营养杯完整,不散坨。
8.技术要求
1)林地清理
栽植前将栽植点周围1m范围内灌木进行割灌处理,留茬高度小于5cm,面积80亩。
2)整地
采用鱼鳞坑整地:整地时间要在栽植之前,整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呈“品”字型布设。整60×50×40cm。整地时生土挖出打埂,熟土回填,砂石较大的可回填客土。要求坑内无杂草、石块、灌木根等杂物。
3)苗木短运
苗木运到山下后,做好保护、保湿工作,短运时要用筐篓等工具运至栽植点,防止土坨损坏,裸根苗全程做好保水工作,防止苗木根系风干。
4)栽植
a.容器苗 在经过整地的造林地上挖穴,穴深大于容器苗土坨高度,穴宽大于容器苗土坨直径。容器苗靠坑内侧栽植,栽植时将容器去掉。埋土要超过原土印5cm,周围填土踩实,不要损坏容器苗土坨。
b.裸根苗 在经过整地的造林地上挖穴,穴深大于根系的高度,穴宽大于根幅。靠坑内侧栽植,栽植时保持根系舒展,按“三埋两踩一提苗”标准栽植。埋土要超过原土印3-5cm,周围填土踩实,不要损坏苗木。
c.浇水
根据造林地水源状况,采取浇水抗旱造林技术措施,进行 次浇水。
5)抚育管理
造林后三年内,每年至少要进行1次割灌抚育,另外造林浇水后要进行一次以培土、扶正、踏实为内容的抚育,割灌抚育以苗为中心,直径1m左右范围内割草割灌,将幼树充分暴露出来,能够让阳光直照。
6)补植
对成活率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用与林地树种规格接近的苗木进行补植,技术要求与新造林一致,保证造林绿化效果。
(二)付款方式
造林完成后,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分 3次付乙方造林费用, 第一次造林完成后验收合格付以下工程款1.林地清理4000.0元;2.整地费17600.0元;3.苗木短运14080.0元;4.栽植费17600.0元;5.抚育工程款4000.0元;6.占地费1888.0元。次年第二次补植完成后验收合格付给补植工程款5808.0元,抚育工程款4000.0元。三年抚育完成后,验收合格第三次付给抚育工程款4000.0元。
(三)检查验收
验收程序:(按造林技术规程要求)
施工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自查验收报告,并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根据《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人工造林检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乙方凭甲方出据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单及税务部门出据的发票,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
五、报告截止时间
1、报告时间:2018年8月6日— 2018年8月13日
2、报告地点: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经营产业发展科107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朱小薇
联系电话:0314-7963920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