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采伐作业工程项目报名公告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采伐作业工程项目已于 2018年7月12日经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通过。按项目实施流程规定,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
二、建设内容: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采伐作业工程
三、报名公司资质要求
1、报名人须具有造林绿化资质或其它相应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2、报名人应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及法人简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表和承诺书(复印件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备案)。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
1.项目名称: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巴克什营林场2018年火烧迹地采伐作业工程
2. 项目期限 2018年8月1日至9月 30日
3.实施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巴克什营镇缸房村大南沟1个林班5个小班。
项目规模 采伐施工面积78.9亩,消耗林木蓄积346.978立方米。
4.实施内容: 78.9 亩, 346.978 立方米。
5.项目预算: 1.2624 万元。
其中
a.人工费(当地雇工) 10257.0元
b. 固定工(砍伐工) 2367.0元
6.价款给付:乙方的劳务费用经甲方对乙方所实施工作项目验收合格、核算后 60 天内支付。
7.采伐类型和采伐方式
本设计为火烧迹地采伐,采伐类型为迹地采伐,采伐方式为皆伐。
8.技术要求
作业时控制好树倒方向,严格控制伐根高度,伐根高度不超过地径的三分之一。采伐结束后,将采伐的林木就近堆放在不影响造林的沟膛或沿等高线带状摆放,带宽小于造林设计的行距,以便更新作业。
(二)付款方式
造林完成后,验收质量合格的,甲方分 1次付乙方采伐费用, 1.人工费10257.0元,2.固定工2367.0元。
(三)检查验收
验收程序:(按造林技术规程要求)
施工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自查验收报告,并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根据《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采伐作业检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乙方凭甲方出据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单及税务部门出据的发票,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
五、报告截止时间
1、报告时间:2018年8月6日— 2018年8月13日
2、报告地点: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经营产业发展科107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朱小薇
联系电话:0314-7963920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管理处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