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场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报名公告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场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9月9日经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批准同意实施。按项目实施流程规定,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拉海岭林场(2021)03号
二、项目名称: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场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三、方案核准部门: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
四、报名内容: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经营范围:包含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或电子工程服务),并有能力完成该项目。
2、信誉良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须知
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向的报名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场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安装设备如下:
录像设备2台,监控硬盘2块,交换机2台,收发器30台,电缆槽盒3台,监控杆15根,机柜1台,配线1300米,双绞线缆300米,跳线36条,控制箱18台,光缆1500米,显示屏2台,配管PVC管1000米,配管钢管400米,监控摄像设备26台,车牌识别机1台。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总投资预算:85340.95元。
(5)建设地点:拉海岭林场场部。
(6)工期要求:2021年10月22日前完工。
2、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后,经验收质量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3、检查验收
施工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乙方凭甲方出据的验收报告及税务部门出据的发票,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
(四)评审办法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审办法及标准。
1、评审办法及评审通过原则
(1)由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评审委员由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林场人员组成。
(2)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和计分标准,对各报名人的报名文件打分和汇总,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评审,评委对各报名人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合格的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评审通过人。第一名因故放弃,则由排名第二名的为评审通过人,依此类推。
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场部监控设施建设项目报名公告》中的规定,对报名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报名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2)综合评审(100分)。
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出平均值,投标报价与平均值一致为满分,每高于或低于平均值一个百分点减一分。
(3)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得分最高企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
2、报名地点:林场办公室(203室)
3、项目联系人:范树生
4、联系电话:13513142262 0314-5966503
承德市滦平国有林场总场拉海岭林场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