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处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全处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经处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领导主要任务
1、深入基层调研。围绕全年重点工作,指导联系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凝聚风清气正的正能量,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抓实主体责任。联系领导对所联系单位各项工作负责,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扣紧具体任务,督促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处党委汇报。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结合业务工作认真研究联系单位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着眼解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单位“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4、加强督促指导。督促指导联系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党规党纪的学习,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和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联系点安排
王建民(党委副书记、处长)于营子林场
李 浩(党委书记) 巴克什营林场
檀杰华(副处长) 虎什哈林场、驻三成店村帮扶工作组
盖宗奇(副处长) 抽调省巡视组
曲桂琴(纪委书记) 处机关、拉海岭林场
孙建军(副处长) 金沟屯林场、老虎沟林场
王振波(副处长) 巴克什营林场、直属分局
三、联系点工作要求
1、履行党建职责。各联系点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围绕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积极做好本单位党建工作。
2、定期汇报工作。各联系点要定期向联系领导汇报本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报送党建信息。各联系点要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务公开等活动中的重要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及时向联系点领导和处党委报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整理归档,及时收集支部大会组织的学习文件、会议通知、讲课稿等图文材料,规范记录好《党支部工作手册》。